法學緒論|訴願與請願的差別
訴願 vs. 請願 1. 訴願 :當" 行政處分 "影響人民權益時,人民認該行政處分 有違法或不當之情形 時,即得依法 請求 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 重新審查 其合法性或妥適性。 2. 請願 :人民對 國家政策、公共利害或個人權益維護 ,得向 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各該主管機關 直接提起請願,而非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。 例如:對 政府 發布的法規,認為其 影響自己權益 而有不同意見時,應向主管機關(政府)請願,而非提起訴願。 *補充: 陳情 係指人民對於 行政 興革之建議、行政法令之查詢、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 ,以 書面或言詞 向各機關提出之具體陳情。 📝資料來源: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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